一般来说,一个重写的函数与被它重写的函数具有相同的返回类型。
然而,这个规则对于“协变返回类型(covariant return type)“的情形来说有所放松。也就是说,如果B是一个类类型,并且一个基类虚函数返回B*,那么一个重写的派生类函数可以返回D*,其中的D共有派生于B(即D是一个(is a )B)。如果基类虚函数返回B&,那么一个重写的派生类函数可以返回一个 D& 。然而,这个规则对于“协变返回
一般来说,一个重写的函数与被它重写的函数具有相同的返回类型。
然而,这个规则对于“协变返回类型(covariant return type)“的情形来说有所放松。也就是说,如果B是一个类类型,并且一个基类虚函数返回B*,那么一个重写的派生类函数可以返回D*,其中的D共有派生于B(即D是一个(is a )B)。如果基类虚函数返回B&,那么一个重写的派生类函数可以返回一个 D& 。然而,这个规则对于“协变返回